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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泽民

    彭泽民(1877~1956年),字锦泉,四会县清塘镇白沙村人。
    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,漂泊到马来西亚吉隆坡。光绪三十二年参加中国同盟会,竭诚拥护孙中山先生“联俄、联共、扶助农工”三大政策,参与创建中国农工民主党。
    民国15年(1926年),出席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,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和海外部长。与共产党人亲密合作,为发展海外侨务作出贡献。次年,“四?一二”事变发生后,与宋庆龄、邓演达、毛泽东、林伯渠、董必武、恽代英等联名发表《讨蒋通电》,同时极力反对汪精卫“清共”诡计,保护中共领导人吴玉章、林伯渠。然后,毅然去南昌参加“八一”起义,被推选为革命委员会委员。“八一”起义后,隐蔽到香港行医。民国19年,同邓演达组建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。民国22年参加蒋光鼐、蔡廷锴等发动的“福建事变”,事变失败后,再返香港,入陈伯坛中医专科学校进修6年,毕业后在香港挂牌行医。并任香港陈李济制药厂、先施化妆品厂、永安蒲包仓和广生行的厂医。曾与章伯钧等在香港召开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。创办《抗战华侨》杂志,积极向海外侨胞宣传加强团结、抗日救国的主张,发表《致全国各界领袖书》。民国30年1月12日,与宋庆龄、柳亚子、何香凝等联名发表《关于皖南事变致蒋介石及国民党中委书》。民国36年1月,任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、中国民主同盟南方总支部主任委员。民国37年12月,应毛泽东的邀请,前往东北解放区哈尔滨市,商讨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事宜。民国38年9月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,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,并被选为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。建国后,曾任中央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、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、首都归国华侨联谊会主席、全国侨联副主席、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、中医研究院名誉院长等职务。1951年起任农工民主党副主席,1954年被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。1956年10月在北京逝世,终年80岁,遗体安葬于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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